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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梦欧洲市场:中国电池企业在匈牙利的合规之路

日期:2023-09-07

全文约10695字,预计阅读27分钟。


引言


近日,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突然陷入了一场或被欧盟调查的风波,引起了全球媒体和行业的广泛关注。尽管宁德时代已于8月30日晚回应称,有关公司的匈牙利工厂被欧盟委员会调查的传闻不属实[1],但毫无疑问,此次风波将对其匈牙利工厂的建设进程与欧洲的投资和声誉产生不利影响。


这一事件再次凸显了中国电池企业在海外业务拓展过程中所面临的严峻合规挑战。长期以来,中国电池企业以其领先的技术和竞争力在全球市场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然而,随着这些企业进一步扩大规模并积极进军海外市场,合规问题已成为摆在他们面前的一道门槛。尤其是在匈牙利这一具备巨大潜力的欧洲市场,合规挑战对中国电池企业而言变得尤为严峻。


匈牙利作为欧洲主要的电动出行市场之一,吸引了众多中国电池企业的目光。本文将以宁德时代匈牙利工厂被投诉事件为例,通过深入剖析事件背后的相关影响因素,分析欧盟和匈牙利相关的环保法规政策要求,并探讨中国电池企业在匈牙利进行海外业务时如何应对合规挑战,保持可持续发展的轨迹。



1、宁德时代被投诉事件分析


(一)重要时间点梳理


2022年8月,宁德时代宣布将投资不超过73.4亿欧元在匈牙利德布勒森市新建一座100吉瓦时的电池工厂。该工厂将生产电池电芯和模块,为包括宝马、奔驰、大众在内的大约30个电动车品牌供货。按照计划,新工厂将于2024年试运行,在2025年正式投产。工厂建成后,这将成为欧洲产能最大的电池工厂。


2023年2月,德布勒森市政府为宁德时代颁发了匈牙利工厂的环境许可证。


2023年7月,宁德时代计划缩减其在匈牙利东部城市德布勒森投资工厂的规模,并且公司已向当地政府申请该项目的建筑面积变更许可,将原许可中的工厂面积从27.7万平方米减少到24万平方米,而改动的背景正是德布勒森居民对宁德时代投资可能引起的环境合规性等方面的担忧。


2023年8月26日消息,匈牙利反对党政治人士、前欧洲议会议员雅沃尔·贝内德克在社交媒体上表示,欧盟委员会将对宁德时代位于匈牙利德布勒森市的电池工厂的用水情况展开调查。2023年春季,雅沃尔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投诉,声称宁德时代的匈牙利电池工厂在用水方面违反欧盟地下水状况指令,其建设许可涉嫌违反了欧盟《水框架指令》和《栖息地指令》。他表示,该工厂的用水需求可能对德布勒森地区的水源造成压力,而德布勒森地区的水源已严重超量使用,可能会破坏受保护的生态系统。


(二)匈牙利民众态度


位于匈牙利东北部的小城德布勒森只有20万人口。根据非政府组织“公民论坛(Civil Forum)”的调查显示,多达四分之三的德布勒森居民对大工厂表示抵触。当地居民担心水供应会跟不上,大量涌入的外来人口会对当地住房、教育和医疗等方面造成压力。据媒体报道,在2022年1月9日有关宁德时代投资的德布勒森公开听证会上,当地居民代表对宁德时代工厂建设的反对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将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工厂用水需求将大于整个城市的用水需求;生产涉及有害物质排放,影响城市环境;工厂将雇用9,000名工人,但匈牙利劳动力资源紧张,因此可能将有大量亚洲移民涌入该市)[2]


然而,也有不少人对此进行质疑:如果宁德时代的投资在历来将环境保护视为要务的德国都不是问题,那么对匈牙利而言,也不应该成为严重的问题。反对投资的声音主要基于反对党的推动,其希望能找到刺激选民的议题以获取政治利益。


(三)匈牙利党派态度


匈牙利实行多党执政的政治制度,且深受欧洲左翼“环保政治”思潮也在影响,反对党之一的绿党即环保主义者寻求在体制内的政党政治中进行斗争产生的新型者政党。基于宁德时代匈牙利工厂的建设许可由执政党批准的,因此反对党未创造政治议题以拉选票,鼓吹匈牙利有关部门受到政治影响、已无法运作。总而言之,宁德时代的投资在某种程度上已卷入匈牙利内部的政党纠纷,使得破局之路阻力重重。


此外,宁德时代的投资还可能与当地的就业问题产生冲突。匈牙利议会于6月13日批准一项新的立法,允许欧盟之外的外国劳工在匈牙利居留最多两年,并有机会延期一年。在三年期结束时,可以重新提交居留申请。从人才角度来看,匈牙利乃至整个欧盟的锂电产业基础很弱,人才很匮乏、企业正常经营生产,需要大量中国的技术工人。然而,无论是执政党还是反对党,为了获得选票都必须考虑当地人的就业机会,从而可能通过审批手段挤压在匈华裔技术工人数量,从而对企业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不光是宁德时代,匈牙利境内一家韩国电池回收公司也被要求无限期暂停经营,工厂需创造合法经营的条件才可以重新开始经营,并且还需要解决废料储存过度的问题。匈牙利的反对党在公告中称,为了民众的安全,工厂应该永久关闭,而不是无限期关闭。


结合前文所述,我们理解,基本的政治制度不同,会导致一系列不同的思维方式和社会运作模式不同。多党执政意见不统一的情况在欧洲相关国家时有发生,确会给中国电池企业出海之路带来不少困扰,此次宁德时代被投诉事件正淋漓尽致地体现了政党纷争与欧洲“环保政治”思潮的重要影响。因此,中国电池企业出海过程中不仅应做到合法合规,还需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沟通,以有效规避相关项目风险。



2、盟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与监管部门


(一)欧盟环境保护监管部门


欧盟环境总司(European Environment Agency,简称“EEA”)是欧盟委员会内负责环境保护管理的部门。作为环境政策监管部门,其职责包括提出欧盟高水平的环境保护政策,监督各成员国实施环保法规,调查处理公民或非政府机构的投诉,代表欧盟参加环保领域国际会议,为欧盟环保项目提供财政支持等。


由于各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政治意愿差距大等原因,如何督促和保障所有环境指令在各成员国都能得到有效实施成为欧盟环境总司最艰巨的任务。一般而言,基于维护欧盟内部体系的稳定性,欧盟环境总司对各成员国的监管以尽力督促各成员国自觉依法实施为主。特别地,欧盟环境总司对成员国公民提出的举报投诉事件的调查权是其监督成员国的重要方式。欧盟环境总司在收到投诉后,可要求成员国政府提供他们已经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的报告。一旦发现政府没有依法履职,可以先发出警告函以责令其在合理期限内自行整改。如未按要求整改,欧盟环境总司可将该国政府起诉到欧盟法院,判决后该国可能会面临巨额罚款。


(二)欧盟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欧盟层面主要有三种类型的法律:条例(Regulation)、指令(Directive)和决定(Decision)。具体而言:(1)条例:条例自生效日起在整个欧盟自动生效,所有的条款在所有成员国内都应得到全部的完整的适用,例如《通用数据保护条例》;(2)指令:指令是一种间接立法方式,最重要的内容是欧盟设定一个立法目标,各成员国承担着把确立目标的指令转化成国内法律的跟进义务,依赖欧盟和成员国的相互协作过程;(3)决定:决定的规制对象具有指向性,自其生效日起在整个联盟范围内自动生效,一般涉及任命人员职位任命、建立或组成某机构或组织等。


欧盟的环境法基本是以指令的形式出现。据粗略统计,目前欧盟出台了约200多部环境指令。欧盟委员会协助各成员国正确地落实、实施指令,包括在线提供有关的信息、实施计划指导性文件以及组织专家会议等。欧盟成员国在落实这些环境指令目标的具体形式、手段等方面则享有决定权,通过进行立法或废除、修改与指令抵触的原有法律等方式使指令要求与其国内法融为一体。如发现存在成员国落实指令不到位的行为,可以报告给欧盟委员会以责令其行使监督职能,欧盟委员会在进行初步调查程序后提交欧洲法院评估。当法院宣布存在违法行为时,相关成员国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制止违反行为,否则将面临法院的巨额罚款。


(三)欧盟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相关标准


从20世纪中期开始,欧洲认识到河流和滩涂生态恢复的必要性。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系列水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相继出台(请见表一),旨在减轻、停止和逐步消除人类活动对河湖水体的影响,保护和恢复河湖生态系统,保障人与环境的健康,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欧盟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相关技术标准

1975

地表水指令

1976

游泳水质量标准指令

1991

城市污水处理指令

1992

栖息地指令

1998

饮用水质量标准指令

2000

水框架指令

2003

风险评价技术指导文件

2014

环评指令

2015

地貌单元调查分类系统(GUS)

其中,宁德时代匈牙利工厂调查中涉及的《水框架指令》(Water Framework Directive)和《栖息地指令》(Habitats Directive)正是欧盟推动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的主要政策依据。下文将重点剖析这两部环境指令的主要内容与合规要求以供参考:


1.欧盟《水框架指令》


《水框架指令》(Water Framework Directive)是欧盟于2000年通过的一项法律法规,法案全称为“Directive 2000/60/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23 October 2000 establishing a framework for Community action in the field of water policy”,其旨在保护和改善欧盟内的水资源质量。该指令的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 直接目的:建立保护内陆地表水、过渡水体、沿海水体和地下水的框架;

  • 总体目标:(1)按可持续的、均衡的及公平的水利用所要求的,提供充沛的优质地表水与地下水的供应;(2)显著减轻地下水污染;(3)保护主权内水体和海洋水体;(4)实现相关国际协议规定的目标,包括预防与消除海洋环境污染,按照第16条第3款通过集体行动(共同措施)终止或逐步停止重点有害物质的排放、污染影响和流失,并最终实现海洋环境浓度接近自然本底值和人造合成污染物浓度趋于零;

  • 流域管理:指令要求欧盟成员国根据流域的特点制定和实施水资源管理计划。这些计划应该是综合性的、跨界的,并且涵盖水资源的各个方面,包括供水、排水、水质和生态系统保护等;

  • 水质监测和评估:指令要求欧盟成员国建立水质监测网络,并定期评估水体的状态。这些评估应该基于科学方法和标准,并包括对水体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评估;

  • 水资源保护和恢复:指令强调水资源的保护和恢复的重要性,包括保护水生态系统、湿地和水源地,以及恢复受损的水体等;

  • 水资源规划和管理:指令要求欧盟成员国制定水资源规划和管理措施,以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 经济考虑和成本分担:要求欧盟成员国在制定和实施水资源管理计划时考虑经济因素,并确保成本的公平分担;

  • 污染控制和减少:指令要求欧盟成员国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水体的污染,包括限制排放、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采取适当的治理措施;

  • 参与和合作:指令鼓励公众、利益相关方和各级政府之间的参与和合作,以确保水资源管理的透明度和可持续性。这包括信息共享、公众参与和合作机制的建立等。


2.欧盟《栖息地指令》


《栖息地指令》(Habitats Directive)是欧盟于1992年通过的一项法律法规,法案全称为“Directive 92/43/E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21 May 1992 on the conservation of natural habitats and of wild fauna and flora”,其旨在保护和管理欧盟境内的自然栖息地和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指令》的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 栖息地保护:指令列出了一系列特定的自然栖息地类型和物种,被称为“特殊保护区”和“特殊保护物种”。成员国需要采取措施来保护这些栖息地和物种,确保其保持良好的状态;

  • 生物多样性保护:指令要求成员国采取措施保护和管理特殊保护区内的野生动植物物种,以维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这包括采取措施保护栖息地、控制非本地物种、保护迁徙路线等;

  • 管理计划:成员国需要制定和实施管理计划,以确保特殊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这些计划应包括栖息地管理、物种保护、监测和评估等方面的措施;

  • 评估和报告:成员国需要定期评估特殊保护区的状态,并向欧盟委员会报告。这些评估和报告应基于科学数据和标准,以确保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 项目评估:指令要求成员国对可能对特殊保护区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进行评估。如果项目可能对栖息地或物种产生负面影响,必须进行适当的评估和审查,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 国际合作:指令鼓励成员国在栖息地保护和物种保护方面进行国际合作,包括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共享信息和经验。


3.欧盟《水框架指令》与《栖息地指令》的合规要求


我们理解,在欧盟境内设立的中资工厂需要遵守《水框架指令》与《栖息地指令》的以下主要合规要求,以确保其活动符合欧盟的环境保护要求:


  • 水质保护:工厂需要遵守欧盟的水质保护法规,包括限制废水排放、控制污染物排放、遵守水质标准等;

  • 水资源管理:工厂需要遵守欧盟的水资源管理要求,包括合理使用水资源、减少浪费、采取节水措施等;

  • 污染控制:工厂需要采取适当的污染控制措施,以减少对水体的污染,包括废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控制等;

  • 自然栖息地保护:工厂需要遵守欧盟的自然栖息地保护法规,包括保护特殊保护区内的栖息地、采取措施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等;

  • 物种保护:工厂需要采取措施保护特殊保护区内的野生动植物物种,包括限制对其生境的破坏、控制非本地物种的引入等;

  • 环境影响评估:在进行新项目或重大改建时,工厂可能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以评估项目对水资源、自然栖息地和野生动植物的潜在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和减轻影响。


正如前文关于欧洲环境指令的阐述,欧盟成员国需要根据《水框架指令》与《栖息地指令》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指令的有效实施,并制定相应的制裁措施来惩罚违反指令的行为。同时,欧盟委员会对成员国的合规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并有权对成员国公民的相关投诉进行调查。因此,在本次宁德时代工厂被投诉事件中,一旦欧盟委员会接受了投诉对宁德时代展开调查,匈牙利有关部门如果存在违法发放建设许可的情形,将迫于欧盟委员会压力将责令宁德时代终止建设进程。




 3、 匈牙利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3]

(一)概况

匈牙利环保主管部门为农业部,其环保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案》(ActLIII of 1995)、《水管理法案》(Act LVII of 1995)、《关于环保产品费法案》(Act LXXXVof 2011)、《自然保护法案》(Act LIII of 1996)、《森林保护法案》(Act XXXVII of 2009)、《生物技术规范法案》(Act XXVII of 1998)、《废物管理法案》(Act CLXXXV of 2012)、《关于化学品安全法案》(Act XXV of 2000)、《关于环境污染费法案》(Act LXXXIX of 2003)、《森林保护和管理法案》(Act XXXVII of 2009)、《关于环境评估以及许可程序实施细则的政府法令》(Government Decree no 314/2005(XII.25))等。


其中,《环境保护法案》规定了匈牙利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经济和社会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必须达到最小,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有效使用环境资源,减少垃圾产生,并力争循环使用自然资源和生产资料;在使用环境资源时应采用最先进技术,以有效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该法案还对与环境有关的土地、水资源、空气、生态、有害物质等方面规定了环保标准,以及环境使用者必须遵守环保的基本原则。该法案还规定了违反环保法规从事经营活动所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的行为将面临环保罚款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基本特点

总的来说,欧盟的法律规定基本通过匈牙利的国内立法予以实施。匈牙利的环保法律近年发生较大变化,其中最主要的变化是为了执行欧盟法令Council Directive 96/61/EC, 将环保许可与“污染防治一体化” (Integrated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IPPC)合并,通过程序统一管理,BAT(Best Available Techniques)是其中一项对环保技术的要求,即在安装和建设生产设施时,设计、施工、维护和运营所用的技术和方式都是可获得的最好的技术。此外,匈牙利《刑 法典》增加了关于环境污染损害的刑事责任。


(三)环境影响评估法律规定

鉴于此次宁德时代事件中涉及环评许可问题,本文拟对匈牙利的环境影响评估规定进行具体阐述。根据匈牙利《环境保护法案》(Act LIII of 1995)和《环保评估程序及统一许可的规定》(Government Decree No.134/2005),在匈牙利开展投资或承包工程均须进行环保评估,环保评估由匈牙利农业部及其设在各州的相关部门负责。


匈牙利环保评估步骤主要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是预评估,第二步是正式评估。两次评估均包括提交材料、将该材料向社会公布、收集其他相关部门意见、收集相关利益团体意见、组织听证会和颁发预评估意见书五个步骤,若最终通过环保评估,则由相关部门颁发环保许可证。相关费用和时间视环保评估的具体情况而定。


此外,匈牙利没有专门的碳排放交易系统,而是统一适用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Emissions Trading System,简称“ETS”)。适用碳排放交易的项目是指有大量排放碳气体的大型装置和设施,比如发电站、原油提炼和加工厂、钢厂、矿厂等。这些企业在设立时需要获得当地环保监管部门的批准,并需要获得国家气候保护局关于碳排放的许可。




 4 中国电池企业赴匈牙利投资建厂的合规建议[4]

(一)遵守生态保护与低碳政策

如前所述,匈牙利实施与欧盟相符的环保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匈牙利动植物保护、空气保护、水土保持、环境污染评价和处罚等都作了详细规定。值得关注的是,匈牙利生态环保的重点领域是土壤、大气和水体。此外,在匈牙利,环保是一个独立的产业,市场上由专门的环保企业承担污水和废气处理业务。


除生态保护方面外,近年来欧盟为力争清洁能源技术、碳和工业等领域取得领先地位,发布了不少与低碳经济有关的政策目标与法规政策。例如《净零工业法案》设定了绿色低碳工业的政策目标、实施措施和保障手段等整体框架;《关键原材料法案》从支持和保障绿色低碳工业自主性和可持续性角度制定了政策;在电池领域,欧盟发布了《新电池法案》,全面规定了电池的生产、再利用和回收等整个生命周期,推动电池行业向更加可持续和环保的方向发展。


综上,赴匈牙利投资建厂的中国电池企业应加强了解并严格遵守欧盟与匈牙利当地的相关法律政策。具体而言,企业可采取以下措施以确保其生产和经营过程符合环境和低碳经济的合规要求:

  • 基于工厂在生产经营中可能产生废气、废水和其他环保影响,企业应事先进行科学评估,并在规划设计过程中选好解决方案;
  • 做好环保预算,根据规划方案选取适当的专业环保企业解决环保问题;
  • 评估电池材料的环境和社会影响,包括采矿活动、能源消耗、废物处理等方面,并采取措施来减少这些影响,以确保符合相关的环境和社会标准;
  • 及时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合规报告,这些报告可能包括有关回收材料使用情况、环境影响评估、资源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不少出海匈牙利出色企业已经在这个方面展现出了典范性的示范作用,例如中国通用技术在匈牙利投资兴建光伏电站,并网运行后预计每年可发电1.3亿度,节约4.5万吨标准煤,减少12万吨二氧化碳排放。

(二)加强供应链合规建设

近年来,欧盟及其成员国发布了诸多供应链合规的法律法规和建议指引,全方面覆盖了对节能减排、原材料采购、废弃物的回收和利用、资源可持续利用、劳工和人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予以监督,主要包括碳边境调节机制、冲突矿产规则、气候法案以及禁止强迫劳动产品的条例。特别地,欧盟在立法规定限期内对电池行业逐步采取强制性措施,例如从2024年7月1日起,进入欧洲市场的工业和电动汽车电池的制造商和供应商必须提供碳足迹声明。


供应链合规涵盖面广、后果严重,涉及人权、环保风险、劳动等多个领域。对于赴匈牙利投资建厂的中国电池企业而言,应依法履行供应链合规尽职调查和报告义务。此外,基于记录和监控供应链合规状况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企业还应定期对此进行审查和改进,不断优化其供应链管理过程。因此,我们建议赴匈牙利投资建厂的中国电池企业应关注业务发展所带来的资源、环境、劳工、安全以及社会治理等问题,以免引起当地居民的反感和抵制。具体而言,企业可采取以下措施以积极响应欧盟供应链政策的要求:


  • 在采购原材料、生产、运输和销售等方面,必须符合环保标准,积极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减少碳排放和环境影响,实现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
  • 重视对劳工权利和人权的保护,包括禁止强迫劳动、童工和歧视等行为,确保劳动条件安全和合理,保障员工权益,维护供应商关系稳定;
  • 管理透明、合规、责任明确,防范贪污腐败和诈骗等风险,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合规体系,加强对供应链各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 采取可持续性经营战略,从产品设计、制造到销售和服务等各个环节考虑可持续性,以确保其未来业务的稳健和可持续性。

不少出海匈牙利出色企业已经在这个方面展现出了典范性的示范作用,例如宝思德化学引进了高标准的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和环保管理水平,赞助环境保护电影节、国家环境保护会议等,与当地居民分享环境保护的知识和公司的相关信息。


(三)处理好与政府和议会的关系

匈牙利的政体采用了三权分立的原则,这决定了国会、法院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作用、协调和制约关系。为了在匈牙利建立积极和谐的公共关系,中国企业应与负责经济事务的中央和地方部门建立良好关系,并积极发展与国会的关系。


具体而言,赴匈牙利投资建厂的中国电池企业可采取以下措施促进与匈牙利政府和议会友好的合作关系:


  • 关心匈牙利政府的换届和国会选举,尤其应关心地方政府选举的情况,关心当地政府的最新经济政策走向;
  • 了解中央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职责;应对匈牙利国会所关心的焦点和热点问题予以关注,了解国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和他们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对与中国企业经营相关的重要议题,可旁听国会辩论;
  • 与所在辖区尤其是对经济、产业和就业事务有影响力的议员保持沟通,报告公司发展动态和对当地经济社会所做的贡献,反映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 对企业可能在匈牙利当地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务,要听取议员的意见,取得议员的支持。

不少出海匈牙利出色企业已经在这个方面展现出了典范性的示范作用,例如中国银行、中欧商贸物流园、比亚迪都与匈牙利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万华宝思德公司与匈牙利政府亦签有战略合作协议,并协助州政府与山东省建立友城关系,与米什科尔茨大学合作培养化工人才、推动米什科尔茨大学成立孔子学院等。


(四)密切与当地居民的关系

中国企业在匈牙利经商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是如何学会尊重当地的文化习俗和文化禁忌。具体而言,赴匈牙利投资建厂的中国电池企业可采取以下措施以加强与匈牙利当地居民更积极、和谐的关系:


  • 聘用当地人员参与企业管理,一方面可以增加当地就业,获得匈牙利政府的相关补贴;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促进中国企业的发展;
  • 在中国传统节日邀请当地居民到企业参观,向当地居民展示中国企业的设施和工作环境,使其更好地了解中国企业和中国文化;
  • 成为所在社区的一员,投入一定的人力资源,关注当地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参与社区的公共事业活动,加强与当地居民的关系;
  • 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回馈当地社会,如向孤儿院捐献财物,赞助一些当地的体育赛事等对民族形象、企业声誉与品牌建设负责,对中匈两国的长期友好关系负责。

不少出海匈牙利出色企业已经在这个方面展现出了典范性的示范作用,例如万华集团收购匈牙利宝思德化学后,为当地居民举办了一系列讲座和参观活动,让居民了解化工产品与日常生活的相关性,宣传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努力,得到了当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五)学会和媒体打交道

为提高中国企业在当地社会的公众形象,赴匈牙利投资建厂的中国电池企业应以平等、信任、尊重、真诚的态度面对媒体,与媒体形成良性互动的和谐关系。如涉及重大并购、涉及社会敏感问题时,特别是遭遇不公正的舆论压力时,企业应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媒体与大众交流。此外,企业还应建立正常的信息披露制度,并在网站上予以发布。


实践中,在匈牙利的中资企业大部分设立了公共关系部门,特别是聘用与当地政府部门关系熟络的匈牙利员工做公关经理,负责与政府部门和媒体沟通联络,宣传公司形象,增强公众知名度。



 5、 结语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高质量发展,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不断成熟,中国与匈牙利之间的合作向更多元、更深入的方向推进。多年来,中匈两国经贸往来及各领域合作交流密切。在汽车产业基础、地理优势、投资政策诸多共同利益的加持下,许多中国电池企业“出海”匈牙利,将其作为打入欧洲市场的窗口与迈向全球产业链布局的重要一步。


综上所述,尽管在宁德时代匈牙利工厂被投诉事件中,中国电池企业遇到了不少挑战与困难,但这也是一个警示和机遇,赴匈牙利投资建厂的中国电池企业应当以此为契机,加强自身的环保管理和合规能力,不断提升产品的环保性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还应积极与当地政府与环保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我们坚信,中国电池企业在匈牙利和其他海外市场的合规实践,不仅有利于树立自身良好的企业形象,赢得海外市场更多的信任和支持,也为推动全球电池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体现大国企业的责任与担当。

注释


[1]2023年8月30日晚消息,就公司匈牙利电池工厂遭欧盟委员会调查的传闻,宁德时代有关人士回应上海证券报记者称,目前项目正顺利推进中,有关公司被欧盟委员会调查的传闻不属实。https://news.cnstock.com/news,bwkx-202308-5115601.htm


[2]参考【匈牙利】成为政治议题?——匈牙利媒体笔下的宁德时代https://mp.weixin.qq.com/s/zYrPajIXwWDByO4dYijpng

[3]参考《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匈牙利(2022年版)》

[4]参考《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匈牙利(2022年版)》



审稿人:王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