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市国资委国有企业合规建设经验看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2022年4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对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提出新要求,考虑到《办法》第42条规定“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参照本办法,指导所出资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我们理解,实践中《办法》的适用对象除了央企,也会扩大到地方国企。
信达在2016年至今的近6年时间中,作为深圳市国资委的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审查了深圳市国资委颁布的一系列国资监管方面的政策文件,协助深圳市国资委推动国资监管与合规工作的开展。
本文将从深圳市国资委国有企业合规建设的先行先试经验和《办法》对建立健全国资合规管理体系的指导意义两方面展开论述,仅供读者参考。
深圳市国资委国有企业合规建设的先行先试经验
从2013年起,深圳市国资委一直大力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法制工作,要求企业以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为重点,督促企业树立合规经营理念,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及时跟踪企业重大法律纠纷并进行协调,培育企业合规文化。
2019年7月,《深圳市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获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批复,深圳成为全国率先开展国资国企综改试验的两个城市之一,深圳将建设国资管理体制创新先行区、国有企业综合改革示范区、国有资产综合监管引领区、央地国资国企深度合作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先锋区,争做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排头兵。
2019年10月,深圳市国资委发出《深圳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法治国企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22年,市属国有企业依法治理能力、依法合规经营水平、依法规范管理能力显著提升,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建立,法治工作组织体系、制度体系、管理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完善,合规文化初步形成,基本建成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国企。
2020年4月,深圳市国资委与深圳市司法局签署《关于共同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律师制度建设合作备忘录》,就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律师制度领域建立全面合作关系达成共识,在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区进程中,致力于推动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加强合规体系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打造合规示范区,助力企业经营发展行稳致远。
2021年1月,深圳市国资委与深圳市司法局签署《关于推进深圳国有企业合规建设的合作协议》,市国资委将进一步完善国企合规管理制度、组织体系,大力推进合规示范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合规服务品牌、合规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了国资国企规模与质量、功能与结构、发展与安全协调统一。
2021年11月,深圳市监察委、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试点防范廉洁风险工作的方案》(下称“《工作方案》”),决定在深圳市国资委部分直管企业(选定投控公司、深业集团、地铁集团、国信证券作为试点企业)探索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试点,防范廉洁风险工作。
2022年1月,深圳市国资委召开市属企业、区国资部门负责人会议,王勇健主任提出在2022年要重点抓好八方面工作。
深圳市国资委在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合规建设方面已经取得较大进展,体现了深圳市国资委对市属国有企业合规建设实践的先行先试。
1. 在制度建设方面, 深圳市国资委先后颁布《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0年版)》等文件。
2. 在内控及监督方面, 深圳市国资委先后颁布《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招标采购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
3. 在具体业务监管方面, 深圳市国资委先后颁布《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圳市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指引》、《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规定》、《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规定》等文件。
4. 在重点岗位合规管理方面, 深圳市国资委先后颁布《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深圳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
5. 在重点领域合规管理方面, 深圳市国资委先后在市属国企境外投资廉洁风险防控、对外捐赠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定相关规定。
6. 在违规责任追究方面, 深圳市国资委先后颁布《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办事指南》等文件。
7. 在合规文化建设方面, 深圳市国资委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法治国企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8.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 深圳市国资委全方位推进实施智慧国资、智慧国企战略,统筹开展国资国企信息与通信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着力打造国资国企大数据中心、智慧监管平台、智慧运营平台、智慧服务平台,以数据驱动国资国企改革和创新发展。
深圳市国资委颁布执行的上述政策文件及相关举措是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合规建设的重要步骤,相关政策文件的具体规定与《办法》对于制度制定、风控监督、重点岗位及重点领域合规管理、违规责任追究、合规培训、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内容存在相当契合度,体现了深圳市国资委对国有企业合规建设实践的先行先试,为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构建起坚实的合规盾牌,助力深圳市国资体量快速增长。
《办法》对建立健全国资合规管理体系的指导意义
1. 合规管理制度缺乏针对性。
2. 合规管理机构及职责不明确。
3. 合规管理运行机制不畅。
4. 合规管理缺乏评价考核及追责机制。
1. 建立健全国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深圳市国资委在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合规建设方面虽然已经取得较大进展,但是,深圳市国资委对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制度缺少全面指导性意见,且未能形成完整体系。
2. 明确合规管理机构及相关职责
完善且设置合理的合规管理机构是合规管理的重要保障。
3. 强化合规运行机制
“有规可依”是合规管理的前提,“有规必循”是合规管理的核心。
4. 明确合规评价及考核、加大违规责任追究
合规评价、考核及违规责任追究是合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5. 加强合规文化建设
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引导国有企业员工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将合规理念渗透到每个工作岗位,每个业务流程中,这是保证国有企业合规管理落实到位的重要举措。
6. 加强信息化建设
建立信息化合规管理系统是保障国有企业合规管理的重要技术保障。
结语
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办法》,是在2018年发布《指引》之后,经过三年多国有企业大规模的合规管理实践,对央企合规管理的新思路及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