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助力靖江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五期境外债券
日期:2022-03-19
2022年3月18日,靖江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定价第四期、第五期境外债券,五期境外债券合计发行金额3亿美元。
靖江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靖江港口”)位于江苏省靖江市,主要从事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包括码头、港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发、建设等)。
2021年9月16日,靖江港口取得国家发改委的《企业借用外 债备案登记证明》,拟境外发行不超过3亿美元的高级债券。
本次3亿美元额度的境外债券分五期发行,其中前四期采用商业银行备用信用证发行方式,第五期采用信用直接发行方式,各期主要全球协调人均为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第一期9,800万美元的境外债券于2021年12月10定价成功,票面利率为1.95%,上海银行南京分行提供备用信用证,创当时全国城投非国有四大行备证美元债历史最低利率,创当时江苏省同期限备证美元债历史最低利率。
第二期5,000万美元的境外债券于2021年12月24日定价成功,票面利率为1.95%,南京银行泰州分行提供备用信用证,创当时全国同期限城商行备证美元债历史最低利率。
第三期10,000万美元的境外债券于2022年1月6日定价成功,票面利率为2.0%,江苏银行泰州分行提供备用信用证,是2022年江苏银行首笔备证美元债。
第四期3,300万美元的境外债券于2022年3月18日定价成功,票面利率为2.8%,杭州银行南京分行提供备用信用证。
第五期1,900万美元的境外债券于2022年3月18日定价成功,票面利率为4.0%,发行方式为信用直接发行,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为独家全球协调人。
以上五期美元境外债券合计发行金额为3亿美元,上市交易所均为香港联交所。
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中国律师身份,全程参与了本项目五期境外债券发行的中国法律尽职调查、发行通函、认购协议等交易文件与中国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的审阅及英文版中国法律意见书出具等全方位的中国法律事务,与其他各家专业中介机构紧密合作,按项目时间表高质量及时完成了各项工作,体现了信达一贯认真负责与专业务实的执业精神。
本次项目经办团队成员主要为本所高级合伙人陈荣生律师,朱莎莎律师与余平律师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