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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助力首航新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

日期:2025-04-02


2025年4月2日,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首航新能,股票代码:30165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首航新能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87亿元。


首航新能是一家专业从事新能源电力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太阳能电力的转换、存储与管理,为工商业用户、家庭用户及地面电站等提供光伏发电与储能系统设备,核心产品涵盖组串式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及光伏系统配件等。公司自设立以来,持续进行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自主研发取得逆变器、储能、数据中心和物联网监控平台等相关核心技术。公司主要产品已获得中国CQC、中国“领跑者”、欧盟CE、德国TÜV等30余个国家或地区的认证,销往国内及欧洲、亚太、拉美、中东及非洲等全球多个地区。


信达受聘担任首航新能本次创业板发行上市项目的发行人律师。项目团队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勤勉的职业操守,为首航新能本次发行上市提供了专业、高效的全程法律服务。本项目的经办律师团队成员包括任宝明律师、王茜律师、韩若晗律师及实习律师孙嘉穗等。



信达项目团队非常荣幸与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同仁精诚合作。我们秉承专业和匠心,助力不同的客户和合作伙伴。信达衷心祝愿首航新能伏光而行,征途似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