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
工作经历
程兴律师于2014年至2019年执业于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2020年至今执业于信达律师事务所。
教育背景
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学位
客户及代表案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603677,沪市主板);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655,沪市科创板);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申报,审核中);
广州智特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申报,审核中);
其他多家拟上市公司的改制、上市申报;
上市公司再融资、收购兼并
奇精机械(603677)公开发行可转债、非公开发行股票
拓邦股份(002139)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可转债
中金岭南(000060)公开发行可转债
桂东电力(600310)非公开发行股票
昌红科技(300151)公开发行可转债
联得装备(300545)定向发行股票
日海智能(002313)上市公司收购
普路通(002769)上市公司收购
新三板挂牌
程律师作为主办律师,为多家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主要有信特斯(872229)、大雷股份(870681)、俊豪医械(872243)、众恒世讯(835116)、兴邦光电(832404)、庞泰环保(833887)等
其他
担任多家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务融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多家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提供股权激励项目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