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
工作经历
2007年加入信达律师事务所,现为合伙人。
胡律师专注于公司证券法律业务,涉及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权激励、再融资、收购兼并、资产重组以及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等。
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东北财经大学,民商法硕士
客户及代表案例
服务客户
珠海世纪鼎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代表案例
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300149.SZ)
珠海世纪鼎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50.SZ)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002493. SZ)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项目(002054.SZ)
广东星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143.SZ)
多家拟上市公司(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的改制上市申报工作等
并购重组项目
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000582.SZ)国有股权划转等
股权投资项目
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及投资业务
深圳康成亨宝成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及投资业务
深圳市融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业务等